科普研学实践基地和营地具体推荐流程是怎样的?61
发表时间:2018-12-26 17:39 (一)基地推荐 基地由国家有关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推荐(国家有关部门推荐工作教育部另行通知)。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(宣传、发改、科技、工信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住建、交通、水利、农业农村、文旅、卫生健康、气象、海洋等)对本省(区、市)符合推荐条件的优质资源单位进行遴选,重点考虑国家或相关行业已挂牌的各类教育基地。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对本地推荐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顺序,报教育部审核认定。每省(区、市)可推荐基地8-10个。 (二)营地推荐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遴选本省(区、市)工作基础较好的符合推荐条件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、综合实践基地等单位,确定推荐名单和推荐顺序,报教育部审核认定。每省(区、市)推荐营地1-2个(2017年已命名2个营地的省份本次不再推荐,已命名1个营地的省份本次可再推荐1个)。 (三)教育部组织专家对基(营)地进行审核,并在此基础上对候选营地进行实地核查,经过审核的基(营)地在教育部门户网站上公示后予以命名。 具体工作要求是啥? (一)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,研究制定本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发展规划,指导省域内基(营)地(包括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的基地)组织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,构建符合本地实际、体现区域特色的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网络。要根据当地实际,初步核定基(营)地接待学生单位成本,落实减免优惠政策,鼓励基(营)地免费接待贫困地区、贫困家庭学生和建档立卡学生,确保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公益性。 (二)教育部在2017年命名第一批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(营)地的基础上,2018年将再命名一批基(营)地,采取一次命名、分年支持的思路,“十三五”期间不再统一组织基(营)地推荐命名工作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,择优组织推荐,确保被推荐单位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。要充分考虑基(营)地的教育功能、工作基础、学生需求、区域分布、交通条件等情况,确定推荐顺序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被推荐单位的财务保障与管理情况进行审核,将有关佐证资料留档备案。教育部将依据基(营)地的绩效情况,结合预算安排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推荐顺序,分年度对新命名基(营)地予以资金支持。 |